高才A类首个签证如何无条件延长一年?官方回答来了!
2024年《施政报告》,政府革新多项输入人才计划,其中包括将高才通A类的首个签证期限由2年延长至3年,以增加A类人才留港的确定性。
相关政策自2024年10月26日起生效。该日期之后批出的A类都是3年签证,而之前批出的2.1万宗A类高才,可以无条件延期1年。

即获批的高才A类,即使在没有工作或运营公司业务要求的情况下,也可以无条件延长逗留期限1年!
但需要注意的是,无条件续签也需要主动申请,并非自动延长!
今年首批获得高才A类签证的人才,手上两年的签证都要陆续到期了,政策是确定下来了,那很多高才A就疑惑具体的延期操作流程是怎样的呢?
就在4月2日,香港高才通协会会长尚海龙在立法会议上,就高才A类人才续签问题,向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提出了三个问题:
1、新措施下,A类人才申请延长首个期限至三年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是否已明确公布相关申请流程,以便A类人才提交申请?
2、是否考虑豁免现持有A类人才签证人士提交延长逗留期限申请,或推行网上「一键申请」措施,以自动延长他们的签证期限至三年?如有,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如否,原因为何?
3、政府有否考虑在批准A类人才的延长逗留期限申请时,将其一般可获准延长的签证期限与新措施下的一年额外签证期一并批出?(例如符合要求的申请人除可在一般情况下获准延长签证期限三年外,可因应新措施额外延长一年签证期限至合共四年)
针对尚海龙的提问,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在立法会上作出了以下回应:
✔ 24年10月16日之后获批,首签自动获3年
由新政策公布当日(即2024年10月16日)起,获批的A类人才的首个签证期限已由两年延长至三年,便利他们规划带同家人移居香港。
✔ 24年10月16日之前获批,可无条件延长1年
新措施亦适用于新政策公布前已获批的约21000名A类人才。政府在2024年11月1日发出新闻公报并在传媒简介会宣布,这些早前已获批的人才可在其逗留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內,向入境处提出申请以获准无条件延长逗留期限一年。
✔ 单次续签最多只能批3年,无法合并
如果他们在提交延长逗留期限申请时已在香港获聘用,或已开办或参与业务,在提交相关证明后可获准延长逗留期限最多三年。有关逗留期限模式与现时大部分人才入境计划下获准延长逗留期限最多三年的安排一致,我们并无计划改变。
✔ 仍须线上提交延期申请,但程序非常简单
由于入境处在延长签证期限前,须确保有关人士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包括持有用以返回原居国或所属国的有效旅行证件,因此相关A类人才必须就延长签证期限向入境处提交申请。
申请人只需使用入境处网页链接的平台递交申请,提供基本资料并上载有效旅行证件便可,手续非常简单便捷。
目前,入境处申请端口已经有相关的选项对两种续签做区分,例如想无条件延期1年,下面这个地方要选“是”。
然后填写的基本信息并上传资料即可,如通行证(有效期超1年)、身份证、签证、小白条、受养人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
不过别忘了,现在每次申请和下签都是要收费的,包括无条件延期的这一次。一个人申请费+签证费就要1800港币……
所以多数已经自雇/受雇的A类人士还是会选择走常规续签。
在提交相关就业证明后可获准延长逗留期限最多3年。如果过去一年应纳薪俸税所得有200万,可以通过顶尖人才类别续签6年。
总的来说,高才通的续签条件可以根据受雇和自雇分为3类:
1、在港已获得聘用,并有稳定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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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聘从事的工作需通常是由学位持有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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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职位的薪酬福利条件需达到市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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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带来的经济效益,例如所缴纳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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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有效期期间申请人留港的时间
2、以非雇佣合约形式工作的申请人(例如从事以佣金为主要收入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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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的工作需通常是由学位持有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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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水平(过往及预计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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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带来的经济效益,例如所缴纳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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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有效期期间申请人留港的时间
3、在港开办业务在港开办或参与业务的申请人,必须证明其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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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在港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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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健康营运并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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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对香港特区经济作出贡献考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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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营运及发展的情况,例如营业额、财政资源、投资款项、在本地开设的职位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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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带来的经济效益,例如所缴纳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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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有效期间申请人留港的时间
对正常受雇在港或者从事佣金制工作,岗位和薪资都符合要求,入境处会从正面的方向去审批。
但也要看在港时间,如果长期不在香港。需要有合理的解释(例如是被外派公干),以及在香港确实有工作的证明文件和纳税记录,否则可能只批一个很短期的签证甚至是拒签。
高才通续签事关重大,一个细节疏忽可能导致申请延误。如果您对续签流程仍有疑问,或需要专业指导,欢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