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
如果我在取得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后方开始营商,是否仍可获得法定的税务优
- 答
税务优惠只适用于具有效居留许可的人才或该人才直接拥有超过百分之五十资本的公司。倘若人才已经取得永久性居民身份,即已经不是持有有效居留许可的人士,所以不适用法律规范的税务优惠。
此规定的目的是鼓励获批来澳的人才尽快在澳开展与其专业范畴相关的业务,带动本地产业发展。
倘若人才在取得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后方开始营商,只要经营的业务属于《从事科技创新业务企业的税务优惠制度》规定的范围,也可以根据该法律申请税务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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