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
「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就业计划」和「非本地毕业生回港就业计划」有何不同?
- 答
非本地毕业生是指在香港修读完全日制经本地评审的本地课程而获得学士学位或更高学历的非本地学生。
非本地毕业生如在毕业日期(毕业证书所载日期)起计的6个月内向入境处递交在港就业申请,属于应届非本地毕业生类别,无须在提出申请时已觅得工作。
非本地毕业生如在毕业日期起计6个月后递交回港就业申请,则属于回港非本地毕业生类别,须在提出申请时先获得聘用。只要受雇从事的工作通常是由学位持有人担任,以及薪酬福利条件达到市场水平,有关申请便会获得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