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常见问答 > 香港 >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下称新计划)的资格准则为何?

在不抵触《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规则》(下称《新计划规则》)条文的情况下,符合以下准则的申请人可依据新计划以进入香港及/或逗留在香港居留为目的向入境事务处(下称入境处)提交入境签证/进入许可申请:

申请人向投资推广署提出淨资产审查申请时须年满18岁或以上;

申请人须属于新计划涵盖的以下其中一种类别﹕(i)外国国民注1;(ii)中国籍而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iii)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及(iv)台湾华籍居民;

申请人须向投资推广署提出淨资产审查申请﹕申请人须向投资推广署证明并使其信纳在按新计划提出淨资产审查申请日期前两年的整段期间内,一直绝对实益拥有不少于3,000万港元(或等值外币)淨值的淨资产或淨资本;

申请人须于新计划推出日期或之后对获许投资资产作出已承诺的投资。申请人会被视为已符合投资规定,如他/她按照《新计划规则》第2.1(d)(i)-(iii)段列明的其中一种情况下注2已经把不少于3,000万港元(或等值外币)淨值投资于其绝对实益拥有的获许投资资产;

申请人须证明没有不良的入境记录,并符合一般的入境及保安规定; 以及

申请人能够向入境处证明有能力为自己和受养人(如有)提供生计及住所,而无须依赖在香港的获许投资资产、或在香港受雇或自雇、担任职位或从事业务或申领公共援助(视属何情况而定)所带来的任何收入。此外,受养人进入香港时,须受当时适用于其入境的任何其他政策所规限。

注1:阿富汗、古巴及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国民不包括在内。保安局/入境处会不时检讨被排除的国家/地区名单。无国籍但已在外国取得永久性居民身份并持有确实可以重新进入该国的文件的人士属符合新计划的申请资格。


上一篇:2024年投资移民计划可以带配偶和孩子吗?
下一篇:依据新计划申请签证的流程是?如申请获批,申请人的逗留条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