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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针对人才买房的“先征后退”政策是什么?

在2022年10月19日,行政长官在2022年施政报告中宣布,为鼓励外来人才长远留港发展,政府会向合资格外来人才退还在港置业多付的印花税。

《2023年印花税(修订)(第3号)条例》已于2023年6月30日刊宪,并当作自2022年10月19日起实施。根据该修订条例,合资格外来人才如在2022年10月19日或以后在港置业,可于居港七年并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后,就其已购入并仍然持有的首个住宅物业(或一个住宅物业用以取代其在香港的唯一住宅物业)申请退还已缴付的买家印花税(15%)及新住宅从价印花税(15%),但他们仍需缴交按“第二标准税率”计算的从价印花税。这将使其印花税负担与首次置业的香港永久性居民看齐。

合资格外来人才包括通过指明输入人才计划来港的人士,相关计划包括“一般就业政策”、“输入内地人才计划”、“优秀人才入境计划”、“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科技人才入境计划”、“输入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计划”及“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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