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
大湾区个税优惠最新政策是什么?优才人士可以享受吗?
- 答
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在8月18日发布通知称,为继续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延续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至2027年12月31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对在粤港澳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珠三角九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珠三角九市人民政府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每个纳税年度每个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免税部分: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入选人才工程或人才项目获得的补贴性所得。
申报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取得香港入境计划(优才、专业人士及企业家)的香港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外国国籍人士,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留学回国人员和海外华侨;
(二)在珠三角九市工作,且在此依法纳税;
(三)遵守法律法规、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
(四)属于科技创新、重点发展产业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且符合各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目录要求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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