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
申请香港专才计划,哪些家属可以作为受养人一起申请?
- 答
根据“专才计划”来港就业的申请人,可按香港特区现行受养人政策,申请携同其配偶或其根据缔结当地有效的法律缔结的同性民事伴侣关系、同性民事结合、“同性婚姻”、异性民事伴侣关系或异性民事结合的另一方,而该身份是缔结当地机关合法和官方承认的,及18岁以下未婚的受养子女来港。根据输入内地人才计划获批准来港或正在申请来港工作的人士,将成为随同来港的受养人的保证人。以受养人身份来港居留的申请,如符合一般入境规定及下列条件,可获考虑批准:
受养人与保证人能提供合理的关系证明;
受养人没有任何已知的不良记录;以及
保证人有能力为受养人提供在港远高于基本水平的生活和合适的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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